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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個禮拜看到大家在ptt或討論區都很沸騰,原因不外乎是這兩週的比賽主題:人氣考驗賽。基本上人氣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這件事本身就有很多爭議;某個人的粉絲很多,我們可以說他很有人氣;某件商品賣的很好,我們可以說它是人氣商品。好,那麼人氣考驗賽比的到底是什麼呢?從節目上面的資訊我們知道,上下集分別找了260位與200位的學生根據選手表現及自己的喜好來投票,加上五位評審每人有10顆金球可以投給表現亮眼的選手,加總之後共要淘汰9位票數最低的選手(上下集共淘汰18位選手)。這麼簡單的規則,相信大家應該都很清楚才是。但是,為什麼大家還是會這麼沸騰呢?

     老話一句,因為這樣的賽制是有問題的。

     第五屆的星光大道開宗明義就講了:「本屆要選的人:1.有明星臉。2.有巨星架勢。3.能夠唱歌。簡單的講就是『實力派的偶像』」。內行人一聽就知道這句話有玄機,為什麼?不曉得還有多少人記得一開始星光五的徵選標準,他們本來要的是「能歌善舞」的人。但後來可能是製作單位意識到了這個標準對許多人來說太過困難,現在會唱歌(或自認會唱歌)的人很多,但會唱歌同時又會跳舞的人可就不是那麼好找了,為了避免連最基本的要求都達不到,所以星光五的徵選標準就改成現在的版本;但是,問題一樣沒有解決。怎麼說呢?「明星臉」我想可能比較少人有疑問,不外乎就是帥或美嘛!總不可能找長得像明星的人來吧!又不是模仿秀。但是,第二個標準是什麼?哪一位評審能精準的告訴我們什麼叫做有「巨星架勢」?

     明人不說暗話,我在之前板上的文章也有說過,套句行話,其實製作單位要的就是能「做」的人。

     什麼是能「做」的人?有亮麗的外表,或是有能夠吸引消費者的特質,丟到市場上會賣的,大概就接近這個要求。然而,大家都知道超級星光大道是一個以歌唱為主的選秀節目(至少官方說法是這樣說的),但比賽的結果有時卻會讓我們以為我們轉錯頻道,甚至懷疑自己在看的是「XX棒棒堂」或「XX黑澀會」之類的節目,為什麼呢?因為唱得好的人不見得有明星特質,唱得爛的人卻可能有其他「可能」會吸引消費者的地方,所以就產生了我們所看到的結果。

     再白話一點講,你今天唱得不差,但如果沒有夠出色的外表,或是其他可以被炒作的特色,那你就是路人,路人丟到市場上就一定不會賣,不會賣我們就沒有必要再繼續浪費資源在節目上讓你曝光,所以你就掰。這個原則並不是從星光五才開始的,只是星光五直接擺明了告訴你,我們不要路人,即使你是唱得好的路人。所以我說那徵選標準第三項根本就是寫心酸的,只是很沒誠意的對死忠觀眾或想聽到選手唱好歌的觀眾交代一下,因為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都還看不出「能夠唱歌」這一點在星光五佔了什麼重要的地位。

     回到這兩週的比賽,為什麼我說這樣的賽制是有問題的?很簡單,無論是260位或是200位觀眾,能代表多少的消費者?製作單位認為13-25歲的年輕人是唱片的主要購買族群,這個調查可能沒有錯,可問題是他們忽略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現在根本沒多少人在買唱片。同時另一個問題是,這些所謂的「評審」有經過什麼篩選嗎?他們對音樂或歌唱的專業度足夠嗎?萬一製作單位找的這些觀眾剛好都是不太買唱片的呢?所以我大膽猜想這些觀眾投票時的心態可能就是單純對選手投不投緣,或是對這次的表演喜不喜歡。如果是這樣,那這兩週的比賽可能就會變成一場鬧劇。因為這些操選手生殺大權的「評審」,煞有其事的選出了晉級的選手,但自己卻可能對音樂一竅不通,甚至很少進唱片行購買專輯;更不用說即使這些選手將來出唱片了,這些「評審」們會不會依照自己的投票意志去以實際行動支持了。如果說這種方式都可以用來當作節目決定晉級與否的標準,那我建議製作單位乾脆跟雅虎奇摩買一個版位,直接做所有選手線上總投票來一次決定冠軍誰屬算了,這樣不是有更多消費者意向,更有參考價值嗎?

     看看這兩次比賽的淘汰名單。

     上集:宋本雯、李繶蒨、陳泓誌、黃忠聖、方平、王芊樺、賴珮如、沈瑋琦、榮忠豪。
     下集:胡學芬、黃欣偉、范實恆、姚西夢、林佳儒、謝亞倫、戴嘉雯、李遠、高宇威。

     以唱歌的標準來看,黃忠聖、胡學芬、宋本雯、李繶蒨都算有一定水準。
     以明星臉的標準,榮忠豪、賴珮如、宋本雯、謝亞倫、李遠都長得算不錯。
     如果要以巨星架勢來看,不要說被淘汰的選手,連晉級的選手我都看不出來有幾個人擁有。

     再來看看晉級的選手們,吳心芸是怎麼回事?她要去的節目應該是「XX黑澀會」才對啊!如果說因為她有明星臉,同樣的標準那賴珮如、李繶蒨沒有嗎?還有黃仰崙,跟他很像的對照組叫做高宇威,一樣是學生,一樣很青澀,誰能告訴我黃仰崙明顯勝過高宇威的地方在哪裡?如果有人覺得高宇威唱的沒有明顯比黃仰崙好很多,那黃忠聖呢?差距夠明顯了吧!再來看譚羨波,看他唱歌的時候我還以為自己是在看周杰倫模仿大賽,要R&B唱腔嗎?那榮忠豪為什麼會輸?人家還正統ABC,長得還更帥耶?

     製作單位:那是學生投票的啊!又不是我們決定的。

     我知道是學生投票的,但是這種腦殘比賽方式是你製作單位想的啊!學生們可以輕輕鬆鬆看錄影兼投個票,決定別人晉級與否後就沒有他們的事情了!但那些倒楣的選手呢?輸得不明不白的選手呢?更可笑的是像杜德偉或康康那種七早八早就把金球投光的評審,搞屁啊!沒球可投了再來個舉手精神上支持,請問這樣有意義嗎?被舉手支持的可以算半票嗎?比較理想的方式應該是每位學生可以投個三到五票,每位評審針對每個選手都有一球,用選手當次的表現來決定他能不能獲得象徵過關的那一球,因為(重點來了!)你這次的比賽不是只要選出一個優勝者,你是要選出一群晉級者,這兩次的愚蠢賽制只會造成讓出場序在後面的選手幹到不行(因為評審沒金球了),然後學生的票都集中在少數表現比較突出的選手身上(可是這次比賽又不是只要選出少數的晉級者)。這種莫名奇妙的慘狀,我實在是只能搖頭。

     長時間的比賽其實都有一個盲點,舉個例子來說,很多評審很喜歡說:「你是所有選手裡面最能唱的」這一類的話,可是問題是人不會永遠狀況都很好,上進一點的參賽者想要追求高分挑戰自我,就會挑選難度較高的歌曲來拼,但難度高風險也就跟著高,一失誤可能就會導致低分而遭到淘汰;所以反過來說,就會有些選手總是打安全牌,好聽的講叫做中規中矩,反正我拿不到最高,但只要不要最低就不會被淘汰,長久下來就會讓人看了很無力,加上「標準不一致」這個惡習對星光的評審來說早就不是新聞,對明顯遜色的人說看的到你的進步給高分;對明顯實力較好的人說看不到你的特色給離譜的低分,這種吐血到不行的戲碼也不是現在才開始發生,只不過這兩週的比賽實在太豪洨,所以不得不發洩一下。但最後我不得不向李遠說一句話:「不要難過,在星光認真妳就輸了。」為什麼要這麼說呢?因為李遠在被宣佈淘汰的時候,哭著說他們已經盡了全力了,只是可能還達不到標準所以被淘汰。我只能說:孩子,你想太多了啦!妳輸的不是比妳強的對手,而是腦殘到爆炸的比賽制度跟製作單位啊!可千萬不要因為這可笑的失敗而對自己灰心啊!唱歌還是開心最重要,至於接下來會不會發生那些被評審以「不可取代的明星特質」、「未來性」等虛無飄渺的理由救回來的選手,比個幾集又被評審自婊淘汰掉的鳥事,大家不妨就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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